芒果確診? 中國居隔!

繼台灣白帶魚、竹筴魚外包裝遭中國檢出新冠病毒後,日前中國管轄的特別行政區澳門,宣稱有一批台灣芒果樣本檢測新冠病毒核酸呈現陽性,總計二十箱、一百公斤的台灣芒果遭全數銷毀,並暫停涉事廠商相同來源產品進口一周,筆者認為此舉不僅欠缺科學證據,且已違背國際商業規則。

《澳門日報》指一批由台灣進口的芒果樣本在6月29日武漢肺炎檢測陽性,全部進行銷毀。台灣芒果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澳門日報》指一批由台灣進口的芒果樣本在6月29日武漢肺炎檢測陽性,全部進行銷毀。台灣芒果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首先,新型冠狀肺炎係屬於動物性病毒,不會感染植物或透過植物傳播,且截至目前並無證據顯示貨物包裝上的新冠病毒會傳播給人類,其主要原因是因病毒在物品表面存活的時間有限,如果中國以新冠病毒為由,銷毀台灣芒果並暫停進口,即應提出有科學證據之風險評估,證實芒果外包裝是否真有新冠病毒?以及包裝上的病毒是否具有讓人類染疫的風險?始足以讓外界信服。

事實上,自二○二○年起,世界貿易組織(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例會,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印度、俄羅斯、美國等會員,都曾對中國「過當」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措施,影響食品及農產品貿易提出關切,可見中國以新冠病毒為由影響國際貿易的劣行,早已「前科累累」。

此外,即便是驗出芒果外包裝有新冠病毒,亦可利用漂白水或酒精進行清消來解決,有必要全數銷毀芒果嗎?如此「鴨霸」的離譜行徑,只能讓人搖頭。

(作者為衛政公務員,屏東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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