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可以利用台灣法規漏洞買下台積電嗎?

中國學者陳文玲表示要把「台積電這本來屬於中國的企業搶到中國手裡」後,經民連賴中強說中資可以利用台灣法規漏洞買下台積電,這說法有道理嗎?

賴中強指的漏洞是2008 年 3 月 4日時,當時的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及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吳當傑研商「華僑及外國人來台投資業務分工後續執行規劃」會議,做出決議:「外國人或華僑投資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單次』投資取得投資事業10%以上股權案件,應向本會(投審會)或本部委託或委任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申請許可。」也就是外資只要控制在「單次購買10%以下股份」,就無需經過投審會審查。

因此賴中強說若有一家企業,第一次購入 9.5% 股份、第二次買 9.5% 股份,連續購買 6 次,總持股就會超過 50%,可以完全跳過投審會審查,而從市場購得台積電。

當然台積電身為世界前十大市值企業,要買下的金錢驚人,因此許冠澤説台積電的市值大約是 15 兆。如果中資有心,可以透過香港證券商在臺北股市,花 1.5 兆單次買進 9.9% 的台積電股票。雖然實際上一次投入這麼大量的資金,必然會引發注意,不可能讓中資持有台積電過半股權,不過在理論上是可能的。

而且控制一家大企業,從來不需要過半股權。姑且不論特殊投票權的股票或是金字塔結構,美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均十分分散。以Demsetz和Lehn的1985年經典研究為例,美國上市公司樣本的前五大股東平均股權約25%,控制企業並不需要過半股權。

台積電前十大股東是:

花旗台積存託 20.52%

國發會-龔明鑫 6.38%

花旗台新加坡 2.50%

花旗託管挪威 1.40%

大通先進星光 1.21%

新制勞退基金 1.08%

摩根梵市場股 1.00%

富邦人壽保險(股) 0.90%

摩根大通台北分行 0.82%

渣打iShare指 0.81%

前五大股東的股權是32.01%,而且花旗銀行只是作為投資銀行來幫助台積電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發行的存托憑證(ADR)進行交易和結算,方便美國退休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購買台積ADR,實際股權相當分散。

在這種情形下,控制台積電這樣規模的上市公司,通常不需要掌握過半股權,因此中資只要「單次購買10%以下股份」,就無需經過投審會審查,一次就可以超越國發基金,成為台積電數一數二的大股東。考量台積電對台灣與自由世界的重要性,顯然相當荒謬。

無論如何,這種誇張的規定,實在應該早日修正,將漏洞補上,以避免最壞的情形發生。

< 資料來源:沈榮欽專頁 @JC.Shen.Canada 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