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重申美國對台政策不變

美國總統拜登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18日進行視訊通話,聚焦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美中關係與「國際秩序」等議題。他向習近平表明,若北京支持俄國攻擊烏國,中國將承擔其後果;拜登同時也向習近平重申美國對台政策不變。

然而18日這場通話結束後,白宮尚未說明拜登在這場會談的談話內容,中國央視等官媒即以迅雷不及掩耳搶先發布,曲解會談的新聞報導。作風較為剽悍的官媒《環球時報》,針對烏克蘭問題警告美國:「中方絕不會接受美方脅迫,也不允許美方利用烏克蘭問題,損害中方的合法權益。」更進而誤導事實表示,拜登向習近平說「不支持台獨」,無意與中國發生衝突?可見邪惡的共產帝國企圖移花接木,先說先贏。

事實上,白宮聲明指出,拜登向習近平重申美國對台政策不變,華府也持續反對任何單方改變現狀的行為。

「任何單方改變現狀」國共兩黨皆解讀為「台獨」;國民黨向來與中共是一丘之貉、沆瀣一氣不值得一哂。然就台灣目前的處境,台灣不可能反攻大陸侵略中國,而是中國日夜恐嚇叫囂、威脅意欲併吞台灣,會改變現狀的唯有中國。因此美國所謂「單方改變現狀」就是直指中國,殆無疑義。

事實上,白宮聲明指出,拜登向習近平重申美國對台政策不變,華府也持續反對任何單方改變現狀的行為。(美聯社)

 

 

中共動輒要求美國遵守「一中原則」、《中美三公報》規定。但揆諸四十餘年前美中台關係的巨變,雖然催生了《美中三公報》;但與1979年因應台美關係所產生的《臺灣關係法》,從法律的效力來看,前者卻遠遠不及後者。因為《美中三公報》是屬於外交公報性質的文件,並無法律上的強制效力;外交公報不是條約,沒有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實施時程,與約束雙方遵守約定。

而1979年美國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國國會發起《臺灣關係法》,歷經嚴謹的立法程序,把對台外交事務的指導原則寫入國內法的「法案」。其法律效力相當於國內法,不論美國是民主黨或共和黨執政,都必須遵守《臺灣關係法》的規範,否則就是違法,將受到國會的糾正。

1996年第三次台海危機,美國3月8日當天立刻宣佈獨立號航空母艦戰鬥群部署到台灣東北海域,3月11日美國海軍自波斯灣加派尼米茲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前往台灣東部海域,與獨立號航空母艦戰鬥群會合,是美國結束越戰後在亞洲地區最大的軍事部署,這是《臺灣關係法》規範下的舉措。

儘管柯林頓總統(Bill Clinton)於1998年6月訪問上海時宣布「新三不」,是首位公開宣示「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的美國總統,但這也僅止於個別的口頭聲明並不具法律性。其後美國國會一再重申《臺灣關係法》的重要性,甚至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在2007年7月的一份報告證實,美國的政策並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

因此,在台灣無論是華獨、台獨、維持現狀,都指向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且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已歷經70餘年。在這期間中國未曾在台灣行使政治權,甚至不能跨越台灣海峽、領空一步,這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什麼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只是台灣必須要確保、肯認它獨立存在的事實;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給我們一個啟示!

(大學助理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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