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責不是制定法律

01/08/2022星期六

美國最高法院終於開始審理有關拜登政府是否有權限,命令公私營機構必須限令職工注射疫苗,否則就失去工作的規定。

這項命令是由拜登政府去年十一月頒發,透過勞工部的OSH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工作場所安全及衛生局)監管全國所有職工超過一百人的公私機構,員工都必須注射新冠疫苗,或是必須呈交每周一次的測試證明,否則這些員工就要被解雇。這命令將於本月十日生效,OSHA說他們在二月九日之前,都不會對違規者發出告票。目前有27個州政府,全國醫療業界員工,以及全國獨立商會聯盟就這命令向法院提出訴訟。基本理據是勞工部及拜登政府都無此權限。(下圖前排左起:保守派大法官Samuel Alito,Clarence Thomas,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自由派大法官Stephen Breyer,Sonia Sotomayor。後排左起:保守派大法官Brett Kavanaugh,自由派大法官Elena Kagan,保守派的Neil Gorsuch,以及Amy Coney Barrett。)

事實是,過去拜登多次承認聯邦政府無此權限,因為涉及員工的工作權益。過去幾個星期,初級法院及巡迴法庭多次就此訴訟做出裁決,部分裁決終止或是暫停這項命令的實施,也有巡迴法庭裁決拜登政府得直,所以目前交給聯邦最高法庭作最終裁決。

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昨天開始了審理過程,經由他們的聲音(錄音)討論,可以聽出自由派法官,跟保守派法官的立場明顯不同。自由派法官是以這項命令的「可能效果」評價其可行性。保守派法官偏向於從總統權限的憲法性評審。好像川普任命的兩名法官之一Brett Kavanaugh就說,國會過去曾經就這一類事件指出,類似的命令應當由國會(向OSHA)發出,而目前國會並未通過(批准)這項命令。另一位Neil Gorsuch也質疑一項監管數千萬醫療職工工作,牽涉到數十億元經費的決定,必須經由國會批准(決定)。還說國會過去曾經指示若不是國會批准,也應當留給州政府決定。

但是幾位自由派法官都以疫情嚴重,需要這種臨時措施應變。好像Elena Kagan指出,這次疫情是歷史性的,(總統的)過分的權力是為了應付相當嚴重的事件。這措施將有效的阻止疫情散播。Stephen Breyer也說,當每天都有數以萬計的人生病時,拖延這措施難以解釋對公眾有益。

一般市民可能對後者的言論更能體諒。但是基本上自由派犯了極大的錯誤。因為美國是三權分立國家,司法(法院)的職責,是以憲法為基礎解釋法律,不是立法,不是制定法律。像幾位自由派法官說的話,他們是在評論政策,幫政府制定法律。他們是說,現在疫情嚴重,所以幾位法官可以決定這個OSHA機構,這個總統將可以發布憲法上不允許發布的命令。

大家要看清楚一點,保守派法官沒有反對注射疫苗,他們說出了幾個歷史事實:一是總統跟勞工部沒有權力頒布一項影響這樣深遠的命令;其次這項命令的權力屬於國會,如果覺得目前的法律不好,不足夠,可以經由國會修改或是立法頒布;總統不能繞過國會去立法。這就是三權分立的基本精神。拜登的做法是破壞憲法,破壞三權分立的基本精神。(他們知道在國會沒有足夠票數,又不願意等待,所以要繞過國會由總統頒布命令。)

不僅如此,自由派法官還有利用新聞推動民主黨政綱的意圖。其中一位大法官Sonia Sotomayor甚至公然推動不實的資訊以達到目的。她在星期五說的一段話,已經受到普遍的攻擊,她說:「我們現在醫院中充滿了生重病的(新冠)病人,他們都需要呼吸機ventilators。我們有十萬兒童住院,多過任何時期,在非常嚴重的情況下,很多都需要呼吸機。」這是嚴重的誤導,甚至是謊言。我們都知道兒童染病率非常低,是成年人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即使是CDC的官方數字,過去一星期在全國兒童住院人數都未超過3,700人。保守派的人說過比這輕微許多的所謂誤導都被推特封殺了,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這樣不負責任的造謠?

最高法院大法官應當很清楚他們的職責是詮釋法律,不是制定法律。那是嚴重的越權。但是今天自由派大法官很明顯連這基本的職責都不清楚,或是不願意遵守。過去大半個世紀,自由派法官一再將自己當作是立法者。這是完全背棄美國的立國精神。但是在今天的政治風氣下,受到包容,而且一而再的發生。

< 資料來源:袁曉輝ritagiang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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