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天然氣發電是「不顧人民死活」?

 

十一月中旬在英國格拉斯哥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廿六次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26),美國與歐盟發起「全球甲烷減排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倡議,承諾於二○三○年時將甲烷排放量比二○二○年減少卅%。

這個倡議在台灣引起了關注與回響,政府部門如經濟部、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都對這個倡議,公開說明台灣現況及未來甲烷減排的因應之道。但十一月廿二日卻有媒體刊登某中研院學者發表言論稱「政府大力推動天然氣政策,是一個反科學,不顧人民死活的政策,其實是帶領台灣走向一條死路…」。看似政府為了降低空污而推動的「增氣減煤」政策變得裡外不是人!然而事實真是這樣嗎?

 

 

報導中這位學者並未提出科學根據或常識來佐證她的論點,只有揣測性的評論,而且又用了很多強化性的形容詞,就一個學有專精的學界人士來說這種事情並不多見!其中「天然氣發電的甲烷排放量是燒煤的非常多倍」之說,更不知伊壺底為何?

台灣進口的天然氣約八十%用於發電,不管是台電或民營電廠,燃氣發電用的都是複循環機組(CCGT),CCGT的燃氣部分是Brayton 熱力循環,燃燒後煙道氣熱能回收是由熱回收蒸氣發生器(HRSG)執行朗肯循環(Rankine)而完成,新的CCGT發電效率可達六十二%以上。天然氣自燃溫度為五六○~五八○℃,在燃氣透平機燃燒器中燃燒產生一千三百℃以上高溫,也就是這樣,進料的天然氣可以完全燃燒,有極少部分較高質量的成分如丙烷可能以一氧化碳CO的成分從煙囪排出。

從發電廠最後排放的煙道氣中長期採樣監測,幾乎未見有甲烷(CH4)成分。就以台電大潭電廠七︱一、七︱二號兩部三百MW燃氣機組為例,全載運轉測試期間,監測煙道氣排放成分都未檢測出CH4及SOx。

再者經濟部為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自二○一四年起實施相關大型用能生產事業投資前先提出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與查核制度,其引據審查基準是歐盟所訂的規範,其中對於新CCGT燃氣發電機組並未有甲烷排放的要求,可見該規範也認定天然氣發電沒有排放甲烷的問題。實際與法規都顯示台灣的燃氣機組不會排放甲烷,「甲烷高出燃煤發電非常多倍」真是悖離事實的暇思!

燃氣發電會產生甲烷的唯一可能大概是天然氣在輸送或儲存的過程中漏出,像從管件連接處如法蘭、閥門軸心等部位洩露,及維修時為了安全而排空輸氣管內的存氣。不過操作部門訂有檢查SOP,以精密儀器實施定期巡查測漏,同時以遮斷裝置取代排放,如不得已要排空時也以燃燒替代直接放空等措施來把甲烷的洩露降低到最小。

不可否認,使用天然氣發電還是有CO2排放的問題,所以全球能源界都把天然氣當作橋接零碳時代的過渡燃料( Bridging Fuel),在太陽能、風能等綠電及現在很夯的氫氣能完全取代化石燃料之前,天然氣是一項低碳的選擇,如果把低空污的天然氣發電形容成死路一條,那台灣要用什麼發電?又如何能在發展綠能又兼顧空污下維持供電穩定?

學者學有專精,但術業有專攻,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如僅是偶然觸景而生情,為賦新詞強說愁,不但令人發愁也誤導社會大眾!

 

張國鑫/前星元電力公司董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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