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一案,看看中國如何把法律武器化

中國不論是審訊、搜證、收押、判刑等,所有過程都是毫無程序可言的,不公平、不公開、不公正就是中國「法治」的基本精神,尤其是當案件涉及政治的時候。在這種體制之下,法官、律師根本不需要任何法律知識,都只是橡皮圖章、簽名機器,也就是中國法院判罪率能超過99%的原因。

去年八月在逃亡時被中國海軍截下的十二港人之一的李宇軒在中國經歷過半年的囚禁後,重新被押回香港並收押候審。然而,據其胞妹向路透社表示,直到今年三月首次上庭之前,李的行蹤完全無從得知,家屬探訪、聯絡的要求等都被拒絕,更遑論要知道他在囚禁期間所受的遭遇,這種黑牢是中國的常態,卻是近年來中國所吹噓的「陽光司法」。

李宇軒即便回到了香港,出庭前就忽然之間「被代表」了,而代表他的甚至是曾兩度遭受停牌的律師,有違正常的程序。不管律師本人或政府如何否認,這名律師明顯就是政府請來的「法律演員」,只是為了「符合」程序而存在。香港法庭過往的莊嚴與神聖已被中國玷污,公信力蕩然無存。

整場聆訊根本就是一場政治打壓秀,李宇軒在法庭上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並鞠躬致歉,明顯就是策劃好的劇碼;尤其是李宇軒用英文而非廣東話讀出「同意指控為事實」,向外國放話的動作再也明顯不過。看到他的表現,沒人敢想像到底他在中國黑牢經歷過些什麼,腦海中只浮現了「劉曉波」的名字。而承認控罪相信也是他唯一的路,因為不管再怎麼上訴,法官是政府的人、控辨律師也都是政府的人,結果有可能不同嗎?更重要的是,香港實行的是海洋法,無罪的先例不能打開,只能重判來成為日後判刑的指標。而且,承認「勾結外國勢力」同時也是為了借法院「認證」中國在反送中革命之初所大肆煽動的「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論述,還能順勢借李宇軒的口「供出」黎智英等的「共犯」,為對付其他中國的眼中釘製造「法律依據」。

整場聆訊根本就是一場政治打壓秀,李宇軒(中)在法庭上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並鞠躬致歉,明顯就是策劃好的劇碼;尤其是李宇軒用英文而非廣東話讀出「同意指控為事實」,向外國放話的動作再也明顯不過。(取自網路)

中國治下的香港,法律已變成對付人民的借口,是一種工具、是一種武器,這就是中國經常強調的「依法治國」。接下來的《國安法》審訊勢必越來越多,香港的未來就跟著一整代的香港青年一同埋葬在中國及一眾港奸的手中。
 
(台灣基進宜蘭黨部辦公室主任)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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