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保運動的重要人物,在飽受檢驗壓力之下,不經意地貼出了對同性戀真正的潛意識想法。根據會議記綠,要因為保護某種不知道是什麼植物生長的環境,驅趕當地的住民。種種這些做法,真的令人驚訝。
人雖然是動物的一種,也屬於自然界的一部分,但關心這個世界不是應該要有優先順序嗎?要當地球的公民,不是要先成為台灣的公民嗎?要有進步的觀念,對於自己周圍的弱勢人類,尤其是同性戀的朋友,是不是要比所謂的環境得到較高等級的優先對待?我們先是台灣人,才會是世界公民。先是自然人,才會屬於自然環境的一部分。
這種對環境動植物友善,但對自己的同類殘忍的情況,歷史上當然有這樣的例子。納粹法西斯就是這樣,包括希特勒和戈林,都是動物權利和保護的支持者。戈林禁止動物誘捕商業化的行為。他甚至提倡並力求禁止烹煮龍蝦和螃蟹。無法享受人間美食,應該大部分的台灣人都會覺得這很離譜。
戈培爾提到希特勒想要在戰爭結束之後,關閉所有德國的屠宰場。破壞自然環境虐待動物的人要關進去集中營,同性戀要關進去集中營。所謂血與土 Blut und Boden,生態法西斯主義。
人在壓力之下就會展現出真正的自我,環境保護當然重要,但如果跟隨在社會達爾文主義者之下,所有的問題都是別人造成的,那種唯我獨尊的恐怖心態,我想這不是進步!
德國對於這個問題有深刻的檢討,所以德國基本法的第一條是人性尊嚴不可侵犯。跟著會侵犯人性尊嚴的人做環保?在生態法西斯主義之下,所有人都可以為烏托邦的自然環境犧牲,想想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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