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應當封殺川普嗎?

1月6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川普的支持者中,有少部分人衝進了美國國會,導致國會會議中斷,也出現了人員傷亡。事情爆發之後,全美譁然。隨後,推特等幾大社交平台相繼以「煽動暴力」為理由,關閉或者永久關閉了川普帳號。這涉及到言論自由的問題,因此引發很多爭議。

對於推特公司這樣的做法,我認為是非常不妥的。

很多人說,推特是商業公司,用戶都簽署了同意該公司有權刪除用戶帳號的合約,因此封殺川普,沒有什麼不對的。這個說法聽起來確實有道理,我並不反對。但問題在於:有權和是否要使用這樣的權力,以及如何使用,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在這次爭議中,關鍵的問題不是推特是否有權封號,而是應不應當封號。

如果僅僅是因為對於一個事件或一個社會爭議話題的看法不同,就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就採用封禁的手段防止自己判定的所謂「不良言論」,那麼這是應當十分小心的,因為,一切思想審查都必須予以警惕。不同立場,誰有權力自認真理?推特有這個權力嗎?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但是美國最高法院早就有個判例,規定對於言論自由不能事先審查,只能事後追責,這才是對言論自由的最大的保護。川普的言論是否對於衝擊國會事件有直接責任,應當由法律來裁決,而不是科技公司的CEO來裁決。這是我反對推特封殺川普帳號的第一個理由。

其次,2017年川普剛上任不久,曾經拉黑了幾個謾罵他及家人的推號,結果被告上了巡迴法庭,當時法官判川普敗訴。法官的理由就是,川普的帳號不是他私人的帳號,因為他的總統的身分,在擔任總統期間,這個帳號等於是一種國家符號和象徵。國家或政權不能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所以不能隨便拉黑網民。前不久,推特公司自己也說一旦拜登上台,就會把川普的推號轉給拜登,可見,推特公司也承認不是私人推號,而是國家財產。既然如此,拉黑川普帳號,就不是拉黑一個個人帳號那麼簡單,這涉及如何處理國家財產,豈能不慎重?

第三,川普到底講了什麼,就構成暴力嫌疑了?他最後一個推是說不去參加就職典禮,之後他的帳號就被封殺了。他的這個推文雖然很小心眼,但是也不至於就是煽動暴力啊,這跟暴力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推特是私人公司,自然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力,但私人公司也應當在憲法框架內,也應當履行有保障言論自由的義務。美國的230條款給了互聯網公司超越政府的權限,可以審查用戶言論的權限而不必負責,這本身就已經是公權力了,所以嚴格來講,推特已經不是單純的私人公司,如果推特不放棄230條款給予的特權,推特就是某種程度上的公共平台,公共平台就不能任意封號。

推特封殺川普,將成為言論自由問題的經典案例。不管各方意見如何,在我看來,美國的憲政體制對於言論自由是非常重視的,不然不會用第一修正案來保障。而言論自由雖然不是絕對的,但是社會和法律也應當儘量給予最大的保護,因為言論自由是民主的基石。這樣的原則,不應當因為對方是川普就放棄。

最後我想說的是:很多痛恨川普的人,說川普是大獨裁者。但是他們應當知道:沒有一個獨裁者會被言論審查和封號,獨裁者從來都是審查別人,封別人的號。所以,如果你說川普是獨裁者,然後又說他的號被封得好,這實在是太自相矛盾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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