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法院有行政中立嗎?

 

1950年代以及之前出生的台灣人,對「黨國」一詞想必都不陌生,對什麼「功在黨國」、「感謝黨國栽培」之類的話語也都如雷貫耳。換言之,在蔣介石、蔣經國「人治」台灣的那些年代,「黨國」一詞講得那麼自然、那麼順,既然黨還擺在國之上、之前,說「中華民國」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中國國民黨又是蔣介石的附隨組織,可一點也不為過!

對在那樣的時空背景下生活過的台灣人而言,今天還在問蔣經國的救國團、蔣宋美齡的婦聯會,是不是蔣介石的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豈非跟問馬英九是不是姓馬一樣荒誕可笑?

也就是說,救國團、婦聯會是不折不扣的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不是啥高深難懂(還要勞駕大法官煞有介事釋憲)的知識,而是常識,是路人甲、路人乙都懂、都知道的常識!

用股票市場的術語來講,中國國民黨有許多子公司(以及族繁不及備載的孫公司、曾孫公司⋯),救國團、婦聯會只是其中最膾炙人口的兩個!

救國團是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案,經最高行政法院於2019年2月27日駁回救國團的抗告而全案宣告確定。


但是,內政部要求婦聯會「不轉型成政黨就解散」的行政處分,經負隅頑抗的婦聯會訴諸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於今年7月9日駁回內政部的抗告,在本案訴訟確定前,婦聯會的廢止及清算裁准停止執行。

另外,被認定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的欣裕台與中投公司案,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裁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就聲請解釋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最高行政法院且於2018年8月2駁回黨產會提出之抗告。

遭黨產會追徵的日產不動產取得案,於2018年9月28日遭北高行判決裁定停止執行,黨產會以追徵方式、透過行政執行署拍賣該等不動產的動作只能停擺。

還有,北高行在2018年12月13日裁定,中國國民黨舊中央黨部追徵案,於訴訟判決確定之前停止執行,並呼籲黨產會不要提出抗告,以避免浪費社會資源及公帑云云。

以上,台北行政法院一次又一次大顯神威,告訴國人:婦聯會、欣裕台與中投公司等等是不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爛攤子如何處理,都有待大法官的「釋憲」先出爐。

對中國國民黨諸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的認定與歸還,負責仲裁的行政法院,有沒有推拖拉的問題?是行政中立的,還是像比薩斜塔一樣,是歪歪斜斜的?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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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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