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託管與枉死的823充員兵

昨天AIT處長酈英傑出席金門砲戰紀念活動,讓人想起美國建議將台灣交由聯合國託管的一段歷史。

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今赴金門出席823砲戰62週年紀念,也向在金門93砲戰中與台灣軍隊一同殉職的美國軍官紀念碑獻花致意。(取自AIT臉書)

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今赴金門出席823砲戰62週年紀念,也向在金門93砲戰中與台灣軍隊一同殉職的美國軍官紀念碑獻花致意。(取自AIT臉書)

 

 

台灣託管,在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六日通過的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條、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蔣介石電報及六月二十日蔣經國日記都有記載,台灣人自始沒替中華民國打仗的義務,這就是一九四六年一月陳儀的剿匪徵兵令被台灣人拒絕的原因。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字的舊金山和約,前言表明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凸顯台灣託管,起草人美國國務卿顧問杜勒斯強調這是和約很重要的一部分。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台澎,未言歸屬,杜勒斯指出,要借助於和約之外的國際解方。接著他說明第三條: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條規定,由敵國割離的領土應該託管最後使其自治獨立。這就是他說的國際解方。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為執行和約,一九五三年三月六日杜勒斯考慮推動台灣託管,四月十日蔣介石日記:「美國提出『聯合國託管台灣』主張」,證實此事。蔣反對,四月十五日由王雲五在《新生報》發表「異哉,所謂臺灣託管的傳言」,用開羅謊言駁斥託管,當然徒勞;又召見美國大使藍欽,要求澄清,但被「敷衍」。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蔣又記,中美互助條約通過後,美國眾議院還有台灣由聯合國託管的聲音。其實台美協防條約只協防台澎不協防金馬,早已把台灣和中華民國分開。

可是充員兵不知道,因而一九五八年的八二三砲戰,為竊據自己家鄉的中華民國戰死金馬。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https://www.facebook.com/TPGOF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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