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倫堡大審看二二八

 

二二八以至其後的白色恐怖,毫無疑問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法西斯暴政。雖然二次大戰期間的納粹大屠殺,已經過了七十多年,但至今德國政府都會起訴仍然在世的大屠殺劊子手,縱使他們已經九十多歲,十分年邁。筆者有一個很大的疑問,為何參與二二八屠殺,以至及後屠殺台籍菁英的那些人,沒有一個被起訴?

追究參與二二八的劊子手,那不是純粹轉型正義,而是那些人參與的是謀殺罪行。酒後駕駛撞死人,有不少人都要求處以死刑,為何二二八對台籍菁英的屠殺行動,不是用同一標準來看待?謀殺罪、反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等罪行,是沒有追訴期限的,他們幹下這些罪行,就要負上法律責任,邏輯就是如此簡單。筆者相信部分二二八遺屬,都希望看到當年的劊子手被帶上法院接受審訊。

「一切奉命行事」不可以是脫罪理由,這在一九六一年於以色列耶路撒冷針對參與猶太人大屠殺的官僚艾希曼(Adolf Eichmann)進行的聆訊十分清楚;這個原則也在德國政府前東德官員的審訊上使用。台灣的法律體系接近德國,所以用艾希曼審訊確立的原則,絕對可以將參與二二八屠殺且仍然在世的人繩之以法。

紐倫堡審判中,助紂為虐的納粹戰犯在聽審。(維基百科)

當然,筆者明白當前政府的難處,由反年金改革來看,退休軍公教勢力龐大,政治上不易處理,並非在蔡英文總統首屆任期中可以處理,但這個問題遲早仍須處理。

至於部分參與二二八屠殺的人,旅居於有起訴反人類罪等罪行的西方國家,一些國家對於這類罪行有域外法權,政府或民間可以仿效猶太人的做法,根據政府檔案卷宗,準備好相關起訴文檔,並調查有那些人去了西方國家居住,必要時,就由民間請求西方國家檢察部門起訴和審訊旅居西方國家者,再由台灣政府積極提供證據及檔案。

把劊子手提上法院才能彰顯正義,以及讓社會深入思考當中的問題和錯誤。當初美國人堅持要進行紐倫堡大審,目的也在此,否則德國戰後民主隨時可能重蹈威瑪時代的覆轍。台灣要鞏固民主,這一步也需要去做。

(作者為居德英籍時事評論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