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權的空洞虛幻

 

轟動一時的慶富獵雷艦弊案,損失金額多達一百多億元,監察院日前通過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和漁業署,三機關許多環節都有明顯缺失。但令國人納悶的是,「糾正案」有什麼用?頂多報紙媒體登一登,面子不太好看,再來寫個報告,供存查了事,果如是,糾正案等於幫該等機關擦屁股,糾正後,天下太平,自此無風也無雨。

吾人了解監察院對機關的缺失,頂多只能「糾正」,而不能像針對個人「彈劾」,但監察法設計這個糾正制度,不痛不癢,各部會涉案其實都已達到「瀆職」地步,是集體性作弊甚至貪瀆,糾正案剛好是包裹式替弊案掩飾,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果如是,監察院不但沒有發揮匡正官箴的效能,反而是開後門縱放奸邪的幫助犯。

監察制度自成一格,本來就是五權憲法的怪胎,監委說是古代柏台,現在淪為政治角力演員,監察院對慶富獵雷艦的糾正案,還比不上一個報紙的諤諤諍言,或政論節目的名嘴開罵,這種隔靴搔癢的糾正案,免了也罷。

監察權其實可大可小,端看有權者心態,如聞過則喜,整肅官箴,正當此時,若存心包庇飾過,糾正一百次也沒有效果,只是愈喪失人民信任感而已。

從監察院糾正慶富案,正好凸顯監察權的空洞虛幻,譬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何妨。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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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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