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人權──Hakeem、馮教授和李明哲

 

台灣因為不是法理主權獨立國家,李明哲被鴨霸中國欺負夠夠,台灣毫無主權能力保護它的國民的基本人權。圖/取自維基百科

台灣因為不是法理主權獨立國家,李明哲被鴨霸中國欺負夠夠,台灣毫無主權能力保護它的國民的基本人權。圖/取自維基百科

世界歷史18─19世紀是殖民主義(colonialism)時代,20─21世紀是國族主義(nationalism)時代。在21世紀國家主義的國際政治裡,人民沒有國家主權的保護,就沒有基本人權的保障。

最近我寫的兩篇民報專欄,主軸有關國家主權。澳洲運作獨立國家主權,取消中國統戰代理人(agent)、富商黃向墨的居留簽證,拒絕他的入籍申請,不讓他返回雪梨的豪宅住處。小英因為不敢觸怒敵人中國和朋友美國,不願推動公投正名入聯,被人說像小三,沒有志氣。兩事彰顯的政治意涵,就是澳洲有國際法理承認的國家主權,揮灑自如,有效運作,有所作為。台灣沒有如是國家獨立主權,無法揮灑自如、有效運作,無所作為。

法理主權差異很大

雖然台澳兩國都是中等國力國家,但是因為在國際政治權勢舞台上,擁有國際法理主權的差異很大,澳洲有、台灣沒有,兩國國民在國際間受到的人權保障,有天壤之別,澳洲人有,台灣人沒有。

所以,台灣、小英政府不推動正名制憲入聯的國家主權正常化,在國際政治上不是法理主權獨立國家,安於現狀,自我感覺良好,以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台灣有實質外交關係,免簽證入境的方便安排為傲、為榮。那不僅是井底之蛙的自大、自慰,更是國際政治麻木不仁、不知死活的愚蠢心態和作為。

一週前(2019/02/11),澳洲的巴林(Bahrain)難民Hakeem al-Araibi,被泰國關了2個多月後,突然獲釋,英雄式地返澳。Hakeem是巴林的足球選手,在2011阿拉伯之春(Arab Spring)的民主運動中,參與反政府活動,被控訴暴動損壞警察局。事件後他逃來澳洲尋求難民屁護,獲准,並在墨爾本的球隊打球。他雖否認犯行,但巴林法院缺席審判,判他10年徒刑,並向國際刑警組織報案通緝。2個多月前他新婚赴曼谷度蜜月,被泰國警方逮捕。巴林要求引渡回國受刑。

度蜜月被抓

引起澳洲民意譁然,政府馬上行動,外長跑去曼谷見泰國外長,總理寫信給泰國總理,要求放人。在各界壓力下,泰國放人。

去年4月1日,中國公民、澳洲居民、雪梨科技大學教授馮崇義,在廣州被中國公安以「國家安全理由」軟禁、審問一週後,在澳洲政府關注、交涉下被釋放,准許登機返澳。馮教授25年前來澳洲執教。雖拿到居留權但沒放棄中國國籍,故沒入澳籍。他雖關心、發言支持中國人權、民主發展,但不像六四民運學生、學者,嚴厲批評北京政權。他小心謹慎,常回中國學術交流、田園調查。這次回國學術活動,有和維權律師見面。終於夜路走多了見鬼,被公安扣留約談。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2018/3/30)在記者會上說:「近期中國執法部門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過程中,對中國籍公民馮崇義依法採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

事發後,我們都認為他凶多吉少,難逃「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牢獄之災。還好,澳洲政府馬上行動,向北京表示嚴重關切,交涉、要求放人,一週就獲釋返澳。馮崇義抵達雪梨後表示,他在離華前被要求簽署保密協議,保證不會對外透露問訊地點和內容。

難逃牢獄之災

比起前述兩位,因為沒有主權國家保護,台灣的非政府組織人權工作者李明哲的悲情故事,就悽慘多了。李明哲長期關注中國的公民社會和民主運動。因得知中國朋友有閱讀人權、近代史相關書籍的需求,而曾自費寄贈文學與社會科學類書籍。其中於2016年8月所寄書籍遭中國政府查扣沒收。2017年3月19日,他飛往澳門後在珠海被抓。3月29日,國台辦發言人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接受有關部門扣留調查。5月26日,新華社報導,「中華民國」公民李明哲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已在5月12日由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11月28日,岳陽市法院宣判,李明哲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政治權利2年。成為首位以此罪名入獄的台灣人。李明哲當場表示不會上訴。

李明哲長期被失蹤,家人不知他的下路,夫人李淨瑜國內外奔波求救,在國外得到很多同情和聲援,但沒實質作用。向中國、台灣政府求助,根本無效。台灣根據雙方簽署的協定要求中國提供信息、人道探視,北京理都不理。台灣國民的基本人權在專制中國全被忽視。李明哲被莫須有的罪名判重刑,台灣無可奈何,只能眼睜睜地看台灣人被中國霸權欺凌。

被捕8個多月後,2017年11月28日, 從臺北趕到法庭旁聽的李淨瑜,於李明哲遭逮捕後首度見到本人,她對庭審表示憤怒,指稱李明哲受到虛假審判,被迫認罪。

誰理你!

2017年4月12日,蔡英文總統表明:政府的責任就是維護國家尊嚴,並確保國人的人身安全及權益,政府會盡力讓李明哲早日平安回國。行政院、陸委會表示人道探視是基本人權,對中國這段時間的漠視,表達嚴正抗議。4月27日,蔡總統受路透社採訪,呼籲中國,這件事情要處理得格外的謹慎而明快,不要讓台灣人情緒上的不滿一直在增加。變成兩岸關係發展上的一個阻礙。

就李明哲11月28日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總統府表示「無法接受」,指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9月12日受訪時表達,李明哲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去顛覆中國政權,對李明哲「被認罪」表示遺憾,並呼籲中國儘速放人。

誰理你!和其他170多個國家一樣,中國根本不承認台灣是獨立主權國家,蔡總統和賴院長講的都是沒有國際政治主權權威(sovereign authority)的空話。說了等於沒說,沒有實質效力,中國理都不理。

台灣人的悲哀

上述Hakeem、馮教授和李明哲的故事,彰顯的就是本文開頭的一句話:在21世紀國家主義的國際政治裡,人民沒有國家主權的保護,就沒有基本人權的保障。澳洲和台灣都是中等國力國家,但主權獨立的澳洲有效保護它的居民Hakeem(巴林國民)和馮崇義(中國國民)。反看台灣,因為不是法理主權獨立國家,它的國民李明哲就被鴨霸中國欺負夠夠。台灣毫無主權能力保護它的國民的基本人權。

21世紀的台灣人,沒有國家,沒有人權,很悲情,很鬱卒,很沒有尊嚴。

後記:寫這篇短文時,驚聞高俊明牧師逝世,非常感傷、懷念。2002前副總統呂秀蓮創辦台灣心會,我被選為理事長,高牧師為理事,我們共事兩年多,非常愈快。對他的高尚人格,非常欽佩。1977他領導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主張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2018他和彭明敏、李遠哲及吳澧培發表公開信,「敬請」蔡英文總統2020不要參選連任。都是台灣國家發展的悲壯史事。這篇短文淺談國家與人權,是高牧師一生懸命的關懷。特此祈祝高牧師在上帝的懷抱裡安心安息(RIP)。

(2019/02/17)

< 資料來源:《民報》【專欄】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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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垂亮

邱垂亮
前國策顧問、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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