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正名的國際借鏡

有人擔心東奧正名連署行動會讓運動員無法參加奧運而觀望,這是錯誤訊息。

首先,「正名」是有國際先例的,如一九九二年「荷蘭奧會」向國際奧會提出申請,將國家奧會由Holland正名為Netherlands,其後便持續以「尼德蘭」名義參與奧運。如一九九六年薩伊共和國改名剛果民主共和國,也申請正名成功。如伊朗的縮寫由IRN,正名為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縮寫「IRI」。另外,在奧運史上,台灣一次以福爾摩沙、三次以台灣、一次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參加奧運。

再者,根據奧林匹克的憲章條文,全球所有運動員的參賽權都應該被保障。國際奧會歷來也都致力保障運動員參賽權,如二○一六年里約奧運,巴西奧會主席紐曼因涉嫌買票,國際奧會針對紐曼和巴西奧會懲處,將巴西奧會停權,但保障巴西選手的參賽資格。如二○一四年俄羅斯選手使用禁藥,俄羅斯被列為禁止國,但選手依然能以個人名義、選手團名義出賽。如二○○八年北京奧運,當時聖火來不來台灣,有人唱衰會被開除會籍、不能去北京比賽、選手參賽權益會受影響等等,結果聖火雖然沒來,台灣選手還是參加北京奧運。如一九五二至一九八一年中國國民黨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爭搶中國代表權時,不惜以退賽為要脅,還發生奧運唯一的一次,在開幕進場時舉牌抗議,種種激烈手段也都沒有影響選手參加奧運。

東奧正名公投案如果通過,小英政府即可展開相關的推動與遊說工作,若更名成功,選手就以「台灣」名稱出賽,最壞結果就是維持現狀,還是叫「中華台北」,絕不會影響選手參賽權。

另外,要考慮主辦國因素。如一九七六年蒙特婁奧運,國際奧會原要求台灣用「中華民國」,但是,主辦國加拿大要求以「台灣」名義參賽,最後國際奧會退讓。本屆奧運主辦國是日本,日本奧會主席是森喜朗,日本人主動在日本發起連署,要求日本政府支持台灣選手以「台灣」名義參賽。台灣的年輕選手在電視採訪時,也都表達以「台灣」名義參賽是很好的。所以,東京奧運台灣正名連署行動是很重要的事,一則台灣人以公民投票展現最高民意,二則為台灣的年輕選手爭取以「台灣」為名參加東京奧運,三則向國際和日本政府發聲,四則公投係由人民主動發起,由人民做為小英政府的後盾。

(作者為台中市醫界聯盟理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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