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司法還有何公信力可言?

台北市前議員秦儷舫被控2009年至2014年間以胞姊秦涵芝、兄嫂吳翠珠為人頭,向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228萬餘元,被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開庭時,秦女認罪還淚灑法庭,策略奏效,法官依2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秦儷舫各1年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臉書罵,秦儷舫涉貪竟不用關,法務部有肅貪決心嗎?

黃國昌說,秦儷舫從2009年一路貪污到2014年,共有78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之行為,連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結果,台北地方法院竟然只算成立貳罪(一屆議員算一罪),每罪只判1年10月,兩罪合併定執行刑2年,然後宣告緩刑。最後結論就是「貪污沒事不用關」!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右)在臉書罵,秦儷舫(左)涉貪竟不用關,法務部有肅貪決心嗎?(資料照)

小英是否看到了?這樣的司法還有何公信力可言? 從2009年一路貪污到2014年,共有78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之行為,這種貪污慣犯居然判緩刑,那麼阿扁被關那麼多年,不是很冤枉嗎?阿扁並沒有利用職務上機會去詐取財物,也沒有如馬一樣,將特別費當作薪水一部分,匯入自己太太帳戶中,為何硬栽贓說阿扁貪汙?

扁如果有意貪汙,當初何必放棄收入很高的國際海商法律師轉投入政治?擔任總統後為何自砍一半薪水並將以往總統專屬之上億國安密帳歸還國庫?須知,馬某人擔任總統後,國務機要費每年尚且增加一千萬元!

不只秦儷舫,國民黨的林益世與賴素如等真正貪汙犯,為何只被短暫羈押或無罪到處趴趴走,後者還能參選市議員?朱立倫在新北市長任內,貪汙官員也不知有多少,有人被關嗎?這樣的司法可信,屎都可吃,畢竟司法的公信力有如王大娘的裹腳布,可是又臭又長,對真正犯法的人不制裁,當獨裁者幫兇,以政治力迫害異己最在行。

馬政府時期,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左圖)、馬英九國民黨主席辦公室前主任賴素如(右圖)。(資料照)

如今同樣是卸任總統,同樣被控多項貪汙罪名,為何扁受迫害如此嚴重,行動與言論自由備受限制,且任何總統禮遇均被取消,而馬卻可以到處逍遙自在,甚麼地方都能去,甚麼話都能說,並享受所有總統禮遇,這非台灣人自我作賤是甚麼?總之,請蔡總統趕快赦扁無罪吧?否則只是讓親者所痛而仇者所快而已!

(教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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