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換柱者焉有資格干涉管案

An evil heart can coexist with a will which in the abstract is good.

Immanuel Kant

原則上,台灣公民皆有權利議論管案,檯面上這一幫國民黨政治人物也不例外。然而,有原則就難免有例外。兩年半前「換柱」的國民黨人如今何來資格顏面跳出來反對所謂的「拔管」?!

 

遊戲規則

洪秀柱在2015年7月19日經由國民黨全國黨代表大會的認可,合乎程序、名正言順地代表該黨參選總統;該黨卻在同年10月17日召開臨時黨代表大會,翻臉不認帳,取消了她的參選資格。試問,在這九十天之間,洪秀柱犯了什麼滔天大錯,足以使該黨八百多名黨代表理直氣壯地出爾反爾,推翻自己早先的決定?沒有吧?!如今,即使教育部對台大校長人事案的處置有違失之處,中國國民黨其實只有當年的苦主洪秀柱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出面抗議啊!

更何況,教育部這次的決定並非明顯絕對地違反法理(相關的專家意見之一:林佳和,〈大學自治神聖不可侵犯嗎?〉)。管中閔並非校內投票產生而當選校長,而是由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明言「並非屬於學校」的遴選委員會挑選出來、繼而報請教育部聘任的人。林憲同律師近日為文提醒健忘的大學校長們:

民國九十一年大學法第六條第二項明定:大學校長之產生,由各校遴選二至三人報請教育部擇聘之。

按照2005年以前的大學法,教育部拿到的是一道選擇題,而且教育部不只一次地挑了人選名單中的第二名。問題來了:2005年修訂後的大學法第九條,遴選委員會送到教育部的是一道是非題,抑或一紙通知書?法律解釋的爭議點在此。毫無爭議的是:國民黨人的「換柱」就像是把已交出去的考卷拿回去修改答案。

文化傳統

自家賽局明明已結束,卻更改遊戲規則,然後說:比賽重來。不到三年,這家人竟擺出正義凜然的臉孔,跳進去一場遊戲規則爭議之中,指責其中的某一方。中國國民黨這是在演哪齣?二十一世紀的「儒林歪史」?

只許自己放火,不准別人點燈:這種心態絕不只是「虛偽」而已。中國在兩千多年前就產生了層次頗高的倫理道德論述,但這些所謂的「經書」不但淪為教條,而且往往被用作「任何人不得逾越,除了我以外」的利己工具。不待西方列強侵門踏戶,此一文明早就陷於自我崩壞的惡性循環之中。西方列強早就收手了,但這種古老的文明病毒依然代代相傳,其複製繁殖不僅在中國,亦存在於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幾個社會。

餘論管風

回過頭來看「柱與管」的故事。管中閔曾在2015年嗆聲說「國民黨膽敢做掉洪秀柱,我就帶大家衝中央黨部」。「換柱」成功的翌日,眾家媒體可沒忘記管爺這番盪氣迴腸、感天地、泣鬼神、繞樑三月而不止的誓言:

數月前曾堅定「護柱」的氣象主播李富城和管中閔,前者在臉書痛批「我心已死」,甚至推動「廢票聯盟」呼籲國民黨支持者投廢票,而後者則神隱。(〈你不是要衝國民黨?翟神問管爺…〉,《自由電子報》,2015年10月18日,16:08)

啊…神隱!年初以來,管中閔面對一波波質疑檢舉的基本反應不也是「神隱」嗎?總之,自從國民黨換柱後,管爺至今仍未去衝國民黨中央黨部。倒是,現在有一小批人為了他去衝闖學府官堂…

管爺是全國知名的公眾人物。此人性格,大家早就看在眼裡。他在去年十二月台大校務會議的「推薦投票」中得到的「不推薦」票比「推薦」多。學界中人應該不會因此而覺得意外。今年年初,遴選委員會的選擇結果公開後,想必有不少台大師生的第一個反應跟我相同:訝異。歷史上,有很多發現是從訝異開始的。嗯…順便推薦這本書:《為什麼他能看到你沒看到的?洞察的藝術》。報告完畢。

< 資料來源:慕容理深:For All and None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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