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你還要怎麼演下去?

你難道連檢察官的倫理都不知道嗎?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2月22日出席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被立委問到對監委陳師孟調查檢察官編導「諷扁行動劇」一事的看法。邱太三說,尊重監委職權,但行動劇跟違法失職沒有任何的關聯。圖/張家銘攝,資料照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2月22日出席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被立委問到對監委陳師孟調查檢察官編導「諷扁行動劇」一事的看法。邱太三說,尊重監委職權,但行動劇跟違法失職沒有任何的關聯。圖/張家銘攝,資料照

一、陳師孟監委的調查

2009年法務部與司法院合辦司法節慶祝活動,法官、檢察官演出舞台劇,有人模仿陳水扁收押的場景,高喊司法迫害、法警打人。當時美國紐約大學教授孔傑榮表示這是不可思議的,而經濟學人雜誌也評論該事件很可恥。

而新科監察委員陳師孟於2018年2月21日表示將就此案進行約詢調查。

二、邱太三的回應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2月22日出席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被立委問到對監委陳師孟調查檢察官編導「諷扁行動劇」一事的看法。邱太三說,尊重監委職權,但行動劇跟違法失職沒有任何的關聯。他說:節目的內容可受公評,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感受,但行動劇跟違法失職沒有任何的關聯。

三、慶啟人的回應

2月21日當天,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回應:檢察官模仿陳水扁主動對媒體高舉上銬的雙手,只是表達檢察官辦案「不畏特權」,什麼都可以辦,而法院則是依證據來認定是否有罪;若約談,會前去澄清說明。她說:2009年司法節的活動是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請北檢前檢察長林玲玉策畫表演活動,林玲玉請她負責聯繫,主題是凸顯檢察官對社會的貢獻。之後大家集思廣義,設定打擊詐欺集團、打擊黑心食品和打擊貪官汙吏等劇碼,「但沒劇本、也沒台詞」,她聯繫完畢,就由檢察官各自發揮。

四、邱太三在包庇違法失職的檢察官

面對上面這些回答,其實我個人可以歸結出:邱太三是在包庇檢察官的違法失職行為,我也實在無法了解一個懂得刑事訴訟法的司法主管,會做出上述這樣的回答。其實,在刑事訴訟法當中,我們可以將檢察官應有的倫理歸納出來,而國際會議與許多先進國家,也都有訂定檢察官應有的倫理規範。

五、慶啟人坦承檢察官模仿陳前總統

其實在慶啟人的回答中,已經很明顯地表示出:檢察官模仿陳水扁主動對媒體高舉上銬的雙手,只是表達檢察官辦案「不畏特權」,什麼都可以辦。她的話所透露的消息是檢察官確實是模仿陳前總統,只不過她辯駁的是她們的動機是要表達不畏特權,但這反而顯示出這個姓慶的是在顛倒是非,請問:陳總統卸任後,已經沒有刑事豁免權,他何來特權?他如果有特權,又怎麼會在卸任後,沒多久就被馬英九的馬前卒,在開庭時逮捕,用手銬銬起來呢?這就是檢察官的答辯嗎?

那麼,這些檢察官可能有怎樣的違法失職呢?

六、檢察官應有的倫理規範已是世界共識

各位是否知道聯合國在1990年的犯罪防止會議上通過「檢察官角色指針」

(Guidelines on the Role of Prosecutors),而國際檢察官協會,也在1999年通過「檢察官職責之標準與基本權利義務之聲明」,而在2009年的時候,第3屆世界檢察總長高峰會,也在最終報告「結論與建議」當中,推薦(commends)上述的声明。而美國的美國律師協會很早即已通過「檢察官偵查基準」(Standards on Prosecutorial Investigations)。

七、基本的檢察官倫理

日本根據這些國際標準,與許多國家的檢察官倫理基準,與其最高法院的判例,提出了檢察權之公正行使的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是:

1、檢察官必須尊重人格的尊嚴與人權。
2、檢察官並不是為了特定的政府機關與被害人,而是為了公重的利益而履行其職務。
3、檢察官必須守護被告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
4、檢察官的職責並不是在追求有罪,而是追求正義。
5、檢察官不能做出使人會任意抱持懷疑的調查,如果知道有這樣的情況時,必須立刻中止。
6、不論對被告有利或不利,檢察官必須公開其資訊或證據。
7、檢察官對於犯罪的成立,認為有合理的懷疑時,必須立刻中止其程序,並採取應有之措施,例如撤銷公訴之提起等。
8、檢察官必須努力於獲取更高的見地與專業的技倆。

八、全世界的檢察官都知道倫理準則,邱太三不知道嗎?

我實在搞不懂,陳前總統在未判決定讞之前,即使檢察官提起公訴,他還是被推定為無罪之人,依照上述的檢察官倫理準則來看,檢察官不能做出將被告當做有罪之人的行為來對待,更不能做出使人懷疑陳前總統是罪犯的舉動,而且必須尊重人格的尊嚴與人權,但這些基本倫理在舞台劇中全部被摧毀。

按照邱太三的說法,如果這只是可以公評的行動劇,但是跟違法失職沒有任何的關聯的話,那麼以後任何被告,都可以由檢察官以肢體語言加以侮辱羞蔑,而這也只不過是可公評之事情而已,如此一來,任何人被檢察官糟蹋就是理所當然的,糟蹋被告也就變成是檢察官的權利。邱太三啊!你這不是在鼓勵檢察官以公然的肢體語言來侮辱民眾嗎?你這樣的人還有什麼資格當法務部長呢?

其實參與行動劇的檢察官們,都已構成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邱太三你怎麼可以說行動劇跟違法失職沒有任何的關聯呢?其實,我們鼓勵陳前總統趕快對行動劇之一干人犯提出告訴,而姓邱的你如果真的有法律知識的話,你早就應該啟動行政調查,將違法失職的檢察官移送懲戒,並送檢察署偵辦,這才是盡你做為法務部長的職責。但是你顯然是在縱放罪犯,所以你正是應該依監察法移送彈劾的對象。

九、邱太三談話的真正意圖

其實,姓邱的作為讓人們看得出來的是:他寧可破壞體制,也要保護犯案的檢察官,這反而讓人們可以更清楚看見其背後的動機。事實上,陳前總統被羈押之後,他所受到的不人道待遇,是完全違反人權的作法,在整個審判過程,乃至入監服刑的過程之中,人們一看也知道是馬英九這批人對他的報復。

我想把陳前總統被司法迫害的經過稱之為是「第二次的228」。因為,馬英九們是透過對陳前總統的侮辱,要來侮辱台灣人,馬英九的動作,就是打你的爸爸給你們這些兒子看,因為你們支持了一個搶奪我們江山的罪魁禍首,所以他就透過對陳前總統的羞辱,來羞辱台灣人。然而,站在公共事務的立場來看,一個政黨對於這種違反人權的作法,照道理講,是應該要站出來表達反對與關切的立場才對。或許當時的小英主席怕被扯上支持貪瀆之名而沒有發聲,但這反而會建立了一個慣例,那就是讓執政者,可以不必符合人權規定,而用這種手段來對付異己。

這樣的小英做為一個黨主席來說,根本上是失格的,但真正的原因,或許是小英總統與其盟友新潮流,根本就不希望陳前總統放出來,因為新系認為只要毀掉陳前總統的勢力,那麼新系就可以成為民進黨的萬年執政派系。

其實現在越看越清楚,小英從當黨主席起,其實就是跟新系站在同一陣線的,而這也是明明大家都很痛恨邱太三,但小英卻是充耳不聞,反而更徹底的支持他的緣故。或許小英跟新潮流認為透過黨產的處理,讓國民黨弱化之後,這些支持陳前總統的人將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因為大餅已握在民進黨手中,更精確來講,已握在新潮流手中。小英或認為她只要握住槍桿子,啥米攏嘸驚。小英或許不要太有自信比較好,陰溝裏還是會翻船的,小英冷酷對付阿扁,有一天會遭自己的冷酷反噬,並不是阿扁有什麼力,而是小英自招巨大惡靈撲向自己。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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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正修

張正修
曾任考試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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