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不如改成立法院

 

記者鄒景雯/特稿

如果參觀過美國、英國、日本等國的國會大廈,一定會發現一個共通性,這些民主國家,不論是實施總統制或內閣制,都會以莊嚴、甚至巍峨的建築設計,來標誌國會,做為最高民意機關,在其政治架構與運作上的重要地位。這樣的象徵性,在台灣剛好相反,不但立法院狹小老舊,也沒有一個中央政府辦公官舍比得上中正紀念堂的華麗。

  • 中正紀念堂改成立法院這一題,是罕見可以廢物利用、化腐朽為神奇的選項,值得遊說推動。(資料照)

    中正紀念堂改成立法院這一題,是罕見可以廢物利用、化腐朽為神奇的選項,值得遊說推動。(資料照)

根據去年十二月三讀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規定,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而四月五日這一天,中正紀念堂的轉型與用途問題,重新再被拿出來討論,在改為總統文物館、菜市場等各種提議中,如果考慮前述的欠缺與需要,沒有比遷建立法院到此,更具建設性的構想。

位於中山南路的立法院現址,其實是日治時代的台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蔣介石政權來到台灣後,原本在中山堂舉行會議,一九六○年才搬到這裡議事;從今天的院長會客室是過去的校長室,停車場是運動場的規模看來,充分顯現了戒嚴時期,國會聊備一格,只充作立法局橡皮圖章的功能。這樣的機關形式,歷經民主改革二十餘年,竟然在二○一八年繼續維持,相信任何國際訪賓來此拜會參訪,恐怕很難與這是一個現代化民主殿堂的想像連上線。

立法院遷移,是議場上探討好多年的老問題,要新建一個符合台灣民主蓬勃現況的國會大廈,肯定是不小的工程,且不論所需經費,光是擇地、選址,就可以讓這個威權的遺緒,無限期延宕下去,一如過往這麼多次的爭辯。

在這個時刻,看待中正紀念堂何去何從,以及立法院的應興應革,事實上是兩個轉型正義的範例,前者需要去除緬懷威權,後者亟待掙脫威權壓制,將此二者放在一塊,不得不讓人聯想:中正紀念堂之所以建成建築面積達一萬五千平方公尺的帝王陵,崇尚的是獨裁者為最上位的概念,反之,今日若以民意為最上位,則中正紀念堂的一切風貌格式,若稍予調整改良,不正是新立法院的首選?

比較美國國會大廈的圓頂造型,中正紀念堂主體的八角頂不致突兀;了解英國西敏廳也做為國葬儀式的停靈之處,也不會對國會若曾是前總統衣冠塚大驚小怪;如果再看到日本國會議事堂的庭園造景,中正堂二十五公頃的林木迴廊,絕對端得上檯面。最要者是,民主的國會之前一定有提供人民停憩的廣場,在台灣,沒有比中正紀念堂更寬闊的陳情集會據點。

通常涉及意識形態的轉型,很少能兼顧經濟效益,但是在中正紀念堂改成立法院這一題,是罕見可以廢物利用、化腐朽為神奇的選項,值得遊說推動。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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