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欺騙「台大」(更新)

 

大今天為管中閔案舉行臨時校務會議,會中由管理學院代表說明,查明管是否任職廈門大學。該代表指稱,廈大校長辦公室在21日回函,指管中閔被聘為客座教授,不支薪不支酬,沒有擔任教職,沒有指導學生;而所謂的「客座教授」因不授課不支酬,是一項榮譽頭銜。但我們查閱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的「英文」舊網頁,從2014/11/13到2017/5/16,管皆任職「Adjunct Professor兼職教授」,而非「客座教授」,廈大顯然故意提供錯誤訊息給台大。
 


2009年12月8日,廈大校長朱崇實(任期:2003年~2017年7月)在他的「工作報告」裡,指聘任管中閔等30餘名為「全職」或「兼職」教授,並無「客座教授」之名。
 


其他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的網頁亦皆載明,管中閔為「兼職教授」,而非「客座教授」。
 


更何況,台大機械系教授陳炳輝在2010年接獲廈大「客座講座教授Visiting Chair Professor」的聘書(年薪46萬台幣,只須去廈大一個月進行研究指導),卻被當時的教育部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由打回票;反觀當時擔任台大計量理論與應用研究中心主任(2009~2012年)的管中閔卻於同年,就任「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成為該校「現代統計學研究中心」十名「研究人員」之一。

廈大計劃要給陳炳輝的年薪,是46萬台幣,管中閔會是「不支薪不支酬」嗎?
 



管中閔有跟台大或教育部報備嗎?若有,為何是兩套標準?管可以,陳炳輝卻不行?這是什麼道理?若沒有,這不就是「違法」嗎?

又學生代表在今天臨時校務會議會中,也揭露多份管中閔在廈大具體的「兼職」資料,其中包含2012年的博士班招生中,名列開課教師名單;不僅如此,2018年「英文授課博士專業」,亦安排管授課。這樣叫「沒有指導學生、不授課」?
 


 

< 資料來源:pfge·s blog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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