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毒死李敖

 

【人追求名利當然沒什麼錯,這既是人的天性之一,也是促個人奮發、促人類前進的動力。但名利的前提是真正「建功立業」、做正派的人(而不是痞子)。風頭、名氣、人氣、利益只能是建功立業道路上的副產品,但很多人卻以追逐副產品為奮鬥目標。他們不知道,如此做法的最終結果,就是得到他們期待的正反面。李敖就是一個典型。本文是2017年5月由台灣前衛出版社出版的《罵讚台灣人與事》一書中的第一篇。】

在封閉的中國剛開放的時候,我曾欣賞過李敖。主要出於這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他曾痛批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糟粕,推崇西方自由主義價值,高歌主張西化的胡適。李敖早期比較有影響的作品是《播種者胡適》,讚美胡適在新文化運動中所起的作用,肯定他想走西方民主之路的努力。

二是李敖當年敢批判國民黨、嘲諷蔣介石。這跟他推崇西化有關,或者說,任何推崇西式自由民主的人,就必然跟代表專制的蔣介石,和國民黨發生衝突。自由與專制無法相容。在當年維護蔣家王朝、頑固守舊的中國文人主導台灣文壇的年代,李敖那些跟(政治和文化的)權勢們戰鬥的文字,表現了一種反專制精神。

三是李敖很用功,好像讀了不少書(但基本侷限於跟中國有關的),下的資料功夫也超過很多人,而且他還頗有活學活用歷史的能力。與此同時,他勤奮寫作,無論好壞,他那大概有幾百萬字的文章書籍,應該是熬了不少心血的結果。

除此之外,李敖有一條寫作原則,也是我信奉和力求實踐的,那就是文章要盡量寫得通俗易懂,不要掉書袋,不要用一些大詞唬人。李敖曾強調,他的文字要讓中學生和家庭主婦都能看得懂,我迄今贊同他這個主張。西人有言:那些故意繞來繞去、玩弄深奧詞彙的,其實就是把淺水坑攪渾了,讓你看不到底,以冒充深刻。李敖早期推崇自由主義、反國民黨的文字,的確通俗易懂,也簡練、乾淨。但他後來這幾十年的東西我早已不看了,因為垃圾用多麼漂亮的盒子包裝過來,也不能吃呵,更何況這年頭漂亮盒子越來越多,李敖的早已不上數了。

李敖後來之所以成為我痛恨的惡棍、文痞,認為他是中國文人中的惡之典型(他自認自己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其中第一個原因,是他做人的「缺德」。政治觀點另當別論。

以他跟《文星》創辦人蕭孟能的官司(詳情網上有很多)為代表的諸多事情表明,李敖是個沒有良心、沒有道德底線、沒有任何做人基本規矩的「非人」。他後來一路把打官司做為一個賺錢之道,其邪門思維是正常人無法想像的。之前在中國,根本不瞭解李敖的為人,和他那一堆令人目瞪口呆的惡行。世界上流氓很多,但文人能做到李敖那麼流氓的,古今中外都沒讀到過,更別談見識過了。

世界上偽善的文人很多,說一套,做一套;即使不是偽善的,也多是說的比做的好(這是自然的,很少有人能達到自己推崇的高度);但無論如何,最起碼,大家都是宣揚正向價值。而李敖不同,他不僅行為缺德,更堂而皇之地公開宣揚損人利己的、負向的、甚至反動的價值(這裡拋開政治觀點、意識形態,僅指基本做人準則方面),最典型的一句是:

「你不知道我的性格吧?我一點虧都不吃的……過去吃虧就是吃虧了,可是現在我要佔便宜占回來。我這人就是這樣,絕不吃虧。」這跟曹操的「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完全是同一個邏輯。如此文人,天下罕見。誰跟「絕不吃虧」的人沾邊,誰就註定倒八輩子霉,蕭孟能就是最晦運的一個。

從李敖做人的極端缺德可以看出,他認認真真讀那麼多中國古書,吸收的全是惡,中國文化中好的一面,跟他不沾邊,真是一絕。他能把中國文化私德中的「惡」,學得很到家,對那個文化中意識形態的惡——沙文主義,更是消化、吸收到骨縫裡了。這就談到他的政治觀點了。

反台獨當然是沙文主義的最典型表現。而在所有反台獨的人中,達到李敖那種程度的,並不多見。如前所述,李敖早期曾推崇西方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但他鬧劇一樣的反台獨,徹底改變了我對他「推崇自由主義」的認知。

最近重讀《播種者胡適》一文才意識到,該文多是敘述歷史,他自己的觀點只佔很少部分,而且還有明顯的錯誤之處,比如他寫道:個人主義「英文是individuality,可譯作個性主義,這主義的特性有兩種:一種是獨立思想,不肯把別人的耳朵當耳朵、不肯把別人的眼睛當眼睛、不肯把別人的腦力當自己的腦力;二是個人對於自己思想信仰的結果,要負完全責任,不怕權威、不怕監禁殺身,只認得真理,不認得個人利害。」

明擺著,Individuality是指個人的特性、特點、特色,既不是李敖上述的解釋,也不是個人主義、個體主義。我無意嘲諷李敖的英文,因為某個英文單詞的意思,查字典就可以知道。但「個人主義」則是一個被東方所有專制政權都妖魔化的詞彙,其確切的涵義,則需要對西方民主社會(尤其是美國)的根基有非常清楚的認識,才能真正懂得。

個人主義是individualism。個人主義的根本價值,是保護個體的自由、個體權利、個體的尊嚴。懂得和尊重這種價值的人,絕對不會反台獨,因為無論歷史上台灣是否是中國的一部分,在個體主義的價值下,今天必須尊重台灣人民的選擇權。相對整個中國來說,台灣是一個個體,中國應該尊重這個個體的選擇;相對整個台灣來說,每一個台灣人是一個個體;所以只有用公投的形式,來決定台灣是否應該獨立,才能最大程度上,尊重多數個體台灣人的意願。

事實上,在李敖那裡,個人主義就是個人風頭、個人利益;自由主義就是言語可以胡說、行為可以放縱。他全然不知真正的自由,伴隨的是責任。李敖宣稱欣賞胡適。胡適是反共、推崇自由主義的謙謙君子,李敖則去做胡適的正反面。李敖讚美胡適「有所不為、他潔身自愛」。有所不為,是指做人有底線;潔身自愛,是看重自己的個人尊嚴。而李敖不僅在思想領域徹底人格分裂,早已把自己的尊嚴踩在腳下,在私生活領域,更是時刻不忘拿自己當猴耍;自卑自賤到成天炫耀自己有多少女人也罷了,還把自己的正面裸體,貼到自己的書裡,更舉到立法院的講台上,那就等於說,他跟大猩猩沒兩樣,談何「人」的尊嚴?不知那幅大猩猩照片,是如何面對他女兒的。

李敖不僅當年在狀況外,晚年就更走到了他自己所理解的「個人主義」的正反面。他當年欣賞胡適,「以望七之年,(在紐約)親自買菜作飯煮茶葉蛋吃」,而他自己今天卻為個人利益去投中國獨裁者和憤青們所好,諂媚共產黨,煽動民族主義情緒,而且瘋狂反美,居然寫出《陽痿美國》那種比網上五毛憤青更低級的東西,甚至在演講時說,「一切中國的苦惱,都是美國帶來的。」李敖變成了一個井底毒蛙。

除了反美、反台獨之外,按說一個反國民黨專制的人,應該更反共產黨,因為徹底剝奪私有財產、更加獨裁專制的共產黨更邪惡。但靠反國民黨起家的李敖,晚年卻跑到共產黨的地盤說,共黨創造了中國的盛世,要大家「保住它。共產黨願意為人們服務嘛。我們就是人民,讓它為我們服務」,「你要照顧它,我們希望共產黨活一千年,我們在它背上貼著它、哄著它、耐著它,讓它為我們服務,有什麼不好?」丶「中國曾經經過那麼窮苦的日子,現在雖然還是會窮苦,但比起以前真是程度不同了,感謝中國共產黨!」這種話,即使是最無恥親共的中國國內文人,都說不出口。至此,李敖當年反國民黨的意義,已經蕩然無存,成為一個人格分裂的典型。

李敖一面刻苦用功,勤奮讀書寫作一輩子,欲做思想家,一面胡吹亂侃,得意洋洋地宣揚損人利己之道,更像街頭小地痞般把自己當猴耍。這種精神分裂的例子,在古今中外的文壇上,你都絕對找不出第二個。但在華人世界,怎麼就可以出現一個李敖這種人格分裂的怪物?這裡起碼有四個原因:

第一,讀中國古書中毒。跟柏楊同樣,雖然他們早年都是反對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糟粕,但在反復咀嚼那些糟粕的同時,他們吸取了那些糟粕中最毒的成份——沙文主義。沙文主義的核心,就是不尊重他人的選擇權;這種不尊重,在家庭的體現是父父子子,在國家內的體現是君君臣臣,在民族和國家範疇,就是大民族主義。

除了沙文主義之外,中國文化裡還有一堆害死人的負面價值:人和人之間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唯利是圖等等,其陰毒、邪門超過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一個種族。而李敖又是刻苦用功地,把那些毒素好好地咀嚼、消化、吸收,身體力行,成為展現那些毒素的最典型載體。

第二,台灣的特殊環境。台灣之前屬於日本,所以台灣知識分子,對中國文化沒有中國人那麼精通(台灣的幸運),再加上228一大批台灣文化菁英被殺害(台灣的悲哀),於是在台灣「外省人」那個非常小的中國人圈子裡,李敖稍微刻苦用功一點,就在台灣島成「王」了,於是他就狂妄到不可一世了。

那為什麼當年在中國,也有很多人欣賞過李敖呢?很簡單:其一,因為共產黨也反國民黨,所以允許他的東西在中國發行。其二,如果李敖在中國,他早就被抓進監獄滅掉了(當然更可能是,以李敖的精明,他早就圓滑閉嘴了,他2005年的所謂「神州之旅」足以證明他是那類人);正由於在中國任何一點反專制的思想表達,都被滅掉了,所以中國人是從反(共產黨)專制的角度,看李敖那些反國民黨的作品。

同樣,如果李敖是在美國那種自由的環境,其一,他的那點想法根本不會「出奇」,絕不可能讓他像在台灣這麼出名,絕不會提供(媒體)條件,讓他像在台灣這麼狂妄;其二,他那些反人類正向價值的言論、他那些13點的瘋言瘋語,他那些大猩猩舉動,(根本不等他發展到那一步)早就被知識界口誅筆伐、扒三層皮了,他早就像老鼠一樣鑽地洞,不敢見人了。

所以,在海峽兩岸都「非正常」的環境下,李敖這個怪胎就產生了。但這樣的怪胎怎麼能被容忍、怎麼能繼續存活呢?這就是因為下面的原因:

第三,台灣的惡法。台灣有個不僅是落後,簡直是反動的《誹謗法》。所謂的誹謗可以被判刑事罪,不僅會被罰款,還可能會坐牢;雖然判六個月以下可易科罰款,即以繳錢抵刑期,但當事人必須出庭。任何人批評李敖,都可能被他告誹謗;而且陳文茜明說,告人是李敖的一個賺錢之道。很多被李敖提告的人和出版機構,不願出庭見到李敖,或不願麻煩,就給他一筆錢庭外和解了事。於是李敖就不僅賺到了和解費,更養出了他的霸道,越來越少的人敢批評他。

所以是台灣的惡法在保護李敖這種惡人,讓他成為文壇一惡霸。就我這本書,這篇文章,已經被好幾位朋友警告,小心李敖告你。那我就等著,他要來告,我非跟他打到底,絕不和解!而且會信守本書序言諾言,起碼再寫十篇罵李敖。就不信惡霸能惡到底。

第四,前面談到的,都是產生李敖這個怪胎的外在因素,在此之上,還有一個重要的內在因素,那就是李敖有一股超出常人的偏執狂般的風頭慾、名利慾。上述幾個特殊因素和條件,使他在台灣「成王、稱霸」了,於是他更加狂妄,風頭慾也更強,整個成了一個風頭狂。

風頭狂為了自己的風頭而口出狂言。他往往有些性格特點,也有超出一般人的表達能力,所以他敢說話,尤其說那些普通人想說卻沒膽、也沒能力說的話,於是他就人氣衝天了。這種人表面上是在追求某種理想,但實際上是「為風頭、為人氣而奮鬥」。他最突出的特色,就是他不僅要無聲無息的金錢利益,他更要風頭、要榮耀、要得意、要做老子、要你們都來諂媚我……。對他來說,要風頭之癮超過要毒品。

當正向價值、大眾的心聲和他自己的利益,在一個軌道上的時候,這種人的確很「敢言」,因為他清楚,自己的言論貌似出格,卻得人心、頗有人氣,不僅沒損失,還能給他帶來名利雙收的利益。但當說真話沒有既得利益,與他自己的名利不在一個軌道上,跟他的自身利益發生衝突、甚至可能會有損失的時候,他就會立刻轉向,是另一番表演了。李敖的中國行、北大演講,都詮釋了這種人的生活哲學。

換句話說,風頭狂也不是沒有理念,但追風逐利是第一,是他的出發點和目標,甚至成為一種生理需求。這類人腦子裡壓根就沒有原則、理念、底線、尊嚴這些概念。如果說有,那他的準則就是時髦的風向,他的底線就是自己的切身利益。這種人非常現實,就是李敖的絕不損失,絕不吃虧,其本性是「痞」。

這就是這類人為什麼常常變化、自相矛盾、人格分裂的根本原因。這類人的變化,絕不是在追求真理過程中真誠的思想轉變、心靈成長,而是對時局、個人利益權衡後的結果。這種人在哪個陣營都是可怕的,因為他遲早會為風頭和利益而放棄原則、放棄理念,那個時候,他就是你追求理念征途上的最大障礙,如果不是最大敵人的話。像李敖,就可以從最高調罵國民黨、鼓吹自由主義,一下子成為給共產黨點頭哈腰的自我精神閹割者。再如台灣的另一個風頭狂施明德,可以從民進黨主席變成紅衫軍總指揮。

人追求名利當然沒什麼錯,這既是人的天性之一,也是促個人奮發、促人類前進的動力。但名利的前提是真正「建功立業」、做正派的人(而不是痞子)。風頭、名氣、人氣、利益只能是建功立業道路上的副產品,但很多人卻以追逐副產品為奮鬥目標。他們不知道,如此做法的最終結果,就是得到他們期待的正反面。在這點上,施明德是一個樣本,李敖更是一個典型。

他要風光、渴望被重視、被尊敬,但結果不僅在民主台灣被淘汰(除了陳文茜,還有人把李敖當回事兒嗎?),在中國知識分子中更被淘汰(連毛左派都不買他的帳,更別談自由派知識分子了)。他大概只在「不醒人事」的年輕憤青裡還有點市場。一旦中國民主了,人們有了言論自由,李敖在中國的情形就會更慘了,會徹底被邊緣化,被淘汰。

李敖羨慕胡適「不是一個過時的人」,也知道「過時的人社會早把他遺棄,至少不再重視他。」結果李敖還活著,一個最最渴望被重視的人,就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完全不被重視」的命運。

李敖對自己的現狀當然很清楚,所以對自己的現狀和結局很悲觀。在陳文茜(2015年)給他主持的一場演講會上,他以一種非常失意的口氣,勸告台下的年輕聽眾,「你們不要學李敖」,等於否定了自己。於此同時,他讚美、羨慕陳文茜多有錢,幾條狗都有專人養。這就是八十多歲的李敖在臨近蓋棺論定年齡的最後人生哲學。

一個人辛辛苦苦努力了一輩子,寫了上千萬文字,就想要風光,要得意,甚至想在文化人中當「王」的人,結果落到不僅被遺棄,更落到被正常文化人(無論哪個陣營)當小丑看的地步。李敖其實是非常可憐的。歸根結底,我認為最根本的是中國文化裡面的毒素害了他。能把漢武帝之後的十幾個皇帝倒背如流的李敖,下了太多功夫研習怎樣毒死自己。在這點上,他成功了。

 

< 資料來源:長青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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