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友談利益迴避

台大校長遴選最後由管中閔出線,因為管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而引發是否誠實揭露?以及遴選委員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是否應利益迴避問題?及因而影響遴選結果!

其實根據「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已有遴選委員利益迴避原則之規定,其第二項「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遴選會得解除其遴選委員職務。「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也有相同的規定。

台灣大哥大公司實質控制者是有名的財團蔡家。國內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往往是公司門神,會被選為獨董者與公司經營者都有特別信賴關係,也具備擔任門神的政商關係。根據這層關係,就有「事實足認蔡明興副董事長遴選委員角色會有偏頗之虞」,應該要利益迴避。主張不需利益迴避者恐難服眾。

有認為如蔡明興需迴避,那中研院院長、台大前校長、副院長是否也該迴避?其實兩者大不相同。大學或中研院的行政職,其利害關係相對的缺乏大額金錢利益。但上市公司與獨董,往往處理的是千萬、億元以上的利害關係,兩者差很多。

台大校長遴選案,正凸顯當前大學與企業合作的分際。一方面大家鼓勵加強產學合作,但大學獨立超然公正的角色也很重要。大學教授們擔任許多政府重大標案、甄審案的評審委員;大學與企業許多技術授權、研發合作案、訓練合作,皆需大學及教授保持客觀超然獨立公正的立場。如果一個校長涉及特定財團的利益糾葛,將使整個大學的公正超然獨立受到質疑。

這次台大校長遴選案是一個指標案例,如果沒有利益迴避原則的適用,則勢必造成往後財團公然介入大學校長選舉。未來不必買大學,只要藉著供養獨董、培養獨董參選校長,就可以更便宜的控制大學了!

(作者曾任台南縣長,台大法律系畢業,現為執業律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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