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姦未成年的類侵害性自主!



這張記者會照片,在網路上引起很大的反感。相關論點網路上已經很多,不再贅述。

高中時,我是班上少數沒有入黨的學生。教官確實也沒有威脅我們,只是鼓勵同學說,「加入國民黨,找工作比較方便」。

生理方面,很多國家會根據醫學的健康理由,訂出禁止販賣煙酒給未滿18歲的少年。

自主判斷的心智行為能力,很多國家也會在選舉的公民權方面,訂出須滿20歲的規定。當然,隨著時代的進步,資訊的爆炸,有人認為18歲已經足以擔當國家主人的判斷能力

青少年的性行為,法律相關方面的規定,不是基於生理因素,反而是比照公民權,基於「自主判斷的心智成熟度」來規定。

台灣在顧立雄還是高中生的那個年代,高中生絕大部份未滿18歲,更遑論20歲。國民黨的行徑,跟口頭引誘經濟利益想像,遂行誘姦未成年學生,有什麼不一樣?

隨時自由化與民主化的進展,很多步入中年、老年的台灣人,對於高中時的入黨回憶,都是感到憤怒或可恥,國民黨仍然毫無反省檢討。

這在憲法學上,當然是很嚴重的侵害思想自由,沒有列入轉型正義的範圍,根本是立法院的失職。

沒想到,忝不知恥的國民黨,對於離開或唾棄國民黨的前黨員,竟然還有臉皮以這種手段做為報復。

請問,這跟披露當年誘姦成功的照片,有什麼不一樣?

< 資料來源:陳增芝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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