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 柯P秀下限

 

前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蕭曉玲因控告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的「一綱一本」,而受政治迫害以致失去教職一案(二○○七年),在歷經蕭老師九年鍥而不捨為自己討回公道、為教育討回公義的漫長道路之後,終於在日前露出曙光,然而曙光前的黑暗竟是柯P的那隻手…。

針對此案,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於五月廿五日召開聽證會,七月五日所有委員無異議地作出了「撤銷解聘」的建議,原以為事情至此應該有了圓滿的結果,孰料柯市長竟然又「指示教育局『研議』」,讓該案又回到了原點,實在是令人洩氣與憤慨。

「台北市教育局」是當時的共犯與加害者,你叫加害者「研議」,不是請鬼拿藥單嗎?又,聽聞一開始柯市長對此案的「底限」是傾向不懲處當年的相關人員,無怪乎在廉委會作出了上述的決議後,台北市教育局會有恃無恐地堅持此案「非違法處分,爰難據此直接撤銷處分」。

這個問題為什麼會搞到如此複雜難解的地步?究其實,筆者認為問題出在柯P的鄉愿心態。

一、如果柯P說此案是「國家暴力」,那麼為什麼能不懲處加害者呢?

二、如果蕭老師最終被回復名譽與教職了──足證她是受害者,那麼加害者又在何方呢?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這豈不矛盾?

就是這種已設定「底限」的「傾向不懲處相關人員」的鄉愿心態,才會讓蕭老師在長達四個多小時的聽證會中(筆者全程觀看),再度受到當年共犯集團的羞辱、再度淚灑會場…。

「不懲處加害者」的鄉愿心態,只會讓加害者伺機反撲而不會反省,此案即是明證。走筆至此,不禁讓筆者想起二○一四年二二八前夕柯P說出「不用追究二二八元凶」那句驚人之語,如今想來,再度令人憤憤難平!

「追究元凶」是轉型正義的關鍵所在,不是憑個人喜好可增減伸縮、縱放自如的政治籌碼。追不追究元凶?「正義」說了算!

(作者為高中教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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