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劊子手與大法官

 2015-03-13 10:00

法務部推薦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出任大法官,由於林在美麗島事件大審時擔任軍事檢察官,這項推薦案引起大反彈,但法務部長羅瑩雪堅稱林是符合推薦資格中最為優秀者。法務部不惜傷害人民感情,強要將白色恐怖共犯者戴上國家司法桂冠,顯示馬政府的人權法治觀念薄弱。這項人事案一旦獲得通過,只會使大法官同儕蒙羞,使飽受詬病的台灣司法變得更不輝煌。

羅瑩雪坦承在推薦林輝煌時沒注意他參與美麗島大審的背景,她辯稱沒有人是零缺點的,雖會參酌被推薦人過去的表現,「但時間久遠也是取捨原因,就算是刑法上的累犯,也要五年內才算」。羅瑩雪顯然小看大法官的崇高地位,忽略推薦前的基本審查,已是不可原諒,在林被爆料後還編出一大堆理由幫他背書,實屬可議之至。一般人民參選公職,祖宗八代的紀錄都會被挖出來檢視,遑論當事人的所作所為。大法官守護社會正義,推動司法改革,難道不需要更嚴格的考核?

有人以林輝煌在美麗島大審時台灣正處於威權體制,林只是一個軍法預官,受上級指示擔任公訴檢察官,不能據此做為林是否適任大法官的判斷。但美麗島大審乃是政治迫害事件,當時國內外不少人權組織、學者專家、法界人士,挺身而出,力促政府應以包容看待。林做為一名公訴檢察官,只知聽命長官行事,打擊台灣民主法治,未能堅守專業良知,已是職場重大瑕疵,在日本、德國、英國、美國等國家,會做這樣的人事推薦嗎?

當年美麗島受刑人如呂秀蓮、姚嘉文、張俊雄、陳菊等人,都已獲得人民平反,辯護律師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等人,也都在政黨輪替後膺任要職,歷史對美麗島事件的民主價值早已做出評價。林輝煌雖非迫害人權元兇,但他的人權紀錄一點也不光彩。大法官人選還有更多更好的選擇,推薦林輝煌出任大法官,反映馬政府的法治價值與人權思維落伍,大開民主倒車,也是對司法的羞辱。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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