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再拿「小明」開槓 陳時中:全身箭靶歡迎來射

陳時中說,根據聯合國兒權公約,兒童權益第一責任人是父母、第二是所在國,第三才是其它,「而台灣是第三責任人」。(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說,根據聯合國兒權公約,兒童權益第一責任人是父母、第二是所在國,第三才是其它,「而台灣是第三責任人」。(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北市聯合醫院兒科醫師、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臉書評論,疫情指揮中心不讓滯留中國武漢的「小明」來台;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根據聯合國兒權公約,兒童權益第一責任人是父母、第二是所在國,第三才是其它,「而台灣是第三責任人」。

陳時中坦言,防疫這段期間很多政策和見解不同,多少會傷害到很多人,他身上「掛滿箭靶」,也自嘲「歡迎大家來射」,並任何措施和事情,都是可以接受公評的。

「小明」一詞出自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2月時有許多中國籍配偶向內政部移民署陳情抗議,希望他們因疫情被困在中國的子女可以返台,但因疫情吃緊和許多民眾反對,陸委會才宣布開放一天,隔天馬上就喊停。

陳時中決定撤回陸委會決議當天,他表示,防疫以國人優先為前提,且中國籍配偶的小孩出生時,父母可以選擇小孩的國籍,可以選台灣,但「當初沒有選擇台灣,後果要自己承擔」。

媒體今天在例行疫情記者會上提問陳佩琪的說法,陳時中表示,根據兒權公約,兒童權益第一執行者是父母,第二是所在地國家,第三才是其它,「台灣就是其它,是第三責任人」。以「小明」的狀況,父母、所在地國家都是中國,台灣是第三順位,台灣不會去搶站到第一線。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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