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387億充公 裁定停止執行 黨產會︰將抗告

〔記者陳鈺馥、溫于德/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上月十九日對婦聯會祭出行政處分,將其不當取得的三八七億元收歸國有;婦聯會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原處分命婦聯會財產收歸國有,將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且有急迫情事,昨裁准停止執行。黨產會昨強調,一定會提出抗告。

  • 黨產會上月祭出行政處分,命婦聯會三八七億元財產收歸國有,北高行昨裁准停止執行。圖為婦聯會外觀。(資料照)

    黨產會上月祭出行政處分,命婦聯會三八七億元財產收歸國有,北高行昨裁准停止執行。圖為婦聯會外觀。(資料照)

黨產會日前發函給婦聯會,要求於四月十八日前,配合處分書將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及不動產移轉為中華民國所有。未依限移轉國有者,即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和「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辦理強制執行事宜。

婦聯會不服提告,北高行昨趕在黨產會將開啟強制執行的最後一刻,正式裁准停止執行。合議庭認為,原處分命婦聯會移轉國有財產高達三八七億元,一旦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再者,婦聯會財產已被認定為不當取得,依黨產條例相關規定,若無正當理由或黨產會同意,婦聯會不得自由處分;況且黨產會目前尚未決定何時成立特種基金,移轉國有的財產與國庫財產間關係恐有疑義,因此裁准婦聯會聲請。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表示,婦聯會透過國民黨「以黨領政」力量,強徵勞軍捐累積出龐大資產,北高行卻裁定移轉國有停止執行,令人難以理解。

黨產會提及,依北高行裁定意旨,命移轉為國有部分暫時停止執行,確認不當取得財產的部分則效力維持。簡言之,北高行認同黨產會對於不當取得財產的調查,且依法不再受理婦聯會聲請許可,使用該筆被認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

黨產會指出,北高行雖將命移轉為國有的部分裁定停止執行,惟婦聯會尚有至少二‧四億元財產可自由運用,不受黨產條例任何限制。

黨產會強調,移轉國有遭到裁定停止的部分,將依法提出抗告,以捍衛立場及維護國家利益,盼法院帶領我國在清查不當黨產的進程上,往前再邁進一步,正面回應國人對於轉型正義價值長久盼望,及落實健全政黨政治的期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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