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涉賄 重判24年、罰5.3億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六日下午對去年三月份被彈劾解職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涉嫌貪腐案,做出一審宣判,重判她有期徒刑廿四年,罪名從收賄到脅迫、濫權和洩漏國家機密,併科罰金一八○億韓元(約五.三六億台幣),全案仍可上訴。院方當天宣判時,在電視與網路上同步直播,首開非終審案件就對外直播的先例,對犯行矢口否認的朴,先前一直拒絕出庭受審,這次同樣以身體不適為由缺席,未到場聆聽判決。

  •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涉貪,一審重判有期徒刑24年,千名支持她的「鐵粉」在法院外揮舞美、韓國旗與朴的肖像,抗議她遭到「政治報復」。(美聯社)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涉貪,一審重判有期徒刑24年,千名支持她的「鐵粉」在法院外揮舞美、韓國旗與朴的肖像,抗議她遭到「政治報復」。(美聯社)

已在首爾看守所關押三七○天的朴槿惠,被檢方求刑卅年、併科罰金一一八五億韓元(約卅五億台幣)、被控十八項罪名,一審法官認定其中十六項有罪,合議庭三位法官之一的金世潤(譯音)指出,被告濫用民眾依憲法賦予的總統職權,嚴重擾亂國家綱紀、憲政秩序,且迄今抵制庭審、「毫無悔意」,反將責任推給其秘書及崔順實,缺乏身為前總統應有的責任感。

千名支持朴槿惠的群眾,持南韓國旗和寫有停止「政治報復」字樣的標語,六日在法院外抗議。她曾隸屬的最大在野黨、保守右派的「自由韓國黨(前身為「新世界黨」)」則譴責法庭直播宣判過程,「彷彿體育節目實況轉播」。第三大黨「正確未來黨」表示,六日判決證明,南韓不該再實施「帝王般的總統制」。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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