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牢還沒蹲完 黃之鋒加判4個月

香港民主派代表人物黃之鋒目前為二○一九年六月號召「反送中」民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服刑中,十三日被上銬載往東區裁判法院,為同年十月「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受審,刑期再加四個月。
(路透檔案照)

香港民主派代表人物黃之鋒目前為二○一九年六月號召「反送中」民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服刑中,十三日被上銬載往東區裁判法院,為同年十月「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受審,刑期再加四個月。 (路透檔案照)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因參與「反送中」示威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十三日再因參與二○一九年十月五日抗議港府反蒙面法示威,被判刑四個月。黃之鋒先前已就該案被控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認罪。

香港法院十三日另判同案不認罪的社會運動人士古斯堯五個月徒刑,活躍於街頭示威的他七日才剛出獄,將為最新罪名第十一次入獄。但他無所畏懼,聲稱「坐監係我生命一部分,我屢戰屢敗」,揚言挑戰《港區國安法》是下一步。

黃之鋒另有一九年六月廿一日號召「反送中」民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在身,目前正就其去年十一月廿三日當庭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獲判的十三.五個月徒刑坐監中。

港府十三日也正式宣布,去年已藉武漢肺炎疫情延至今年九月的第七屆香港立法會選舉,確定十二月十九日登場;特首選舉委員會選舉則於九月十九日辦理,出線委員負責在明年三月廿七日投票選出下屆香港特首。

香港今修選制 宣傳投廢票「犯法」

預定十四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的《二○二一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修改現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預計將新增兩項違法行為,包括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以及故意阻止他人投票。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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